各相关单位、相关专家:
根据《广东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(粤中医药会字〔2021〕12号)的有关规定,《岭南炮天雄炮制工艺和质量标准》等3项团体标准(见附件1)已通过审核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30天。
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批准的标准项目存在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填写广东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(见附件2)将意见反馈至学会秘书处。
联系人: 袁方 陈文嘉
电子邮箱:gdszyyxh@vip.163.com
通讯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淘金北路77号麓湖阁南塔404室(510095)
附件1. 《岭南炮天雄炮制工艺和质量标准》等3项团体标准报批公示文件.zip
附件2.广东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.docx
广东省中医药学会
2024年10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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